近日,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和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遴选而成的《四川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品种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出台,共有198种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被收入其中。
《目录》最大亮点在于打破了院内制剂只能在本院使用的瓶颈。根据《目录》相关要求,首批198种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品种可以在全省医疗机构调剂使用,调剂使用期限一般为2年,且不得超过该制剂批准证明文件载明的有效期限。
院内制剂应用范围扩大,使得疗效确切、临床使用方便的一批制剂能够更好地服务大众健康,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
笔者认为,院内制剂在医疗机构内部经过了长期反复临床使用,是疗效确切的药物品种。受相关制度限制,院内中药制剂长期以来被称之为“单位方药,不可外溢”,从而无法走出“单位”这道坎,有的院内中药制剂还限制了处方医师的类别。
当然,院内中药制剂走出“单位”,难免会出现一些“在外不适应”情况。为此,四川省相关部门要求,中药院内制剂调出方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制剂室管理,确保制剂质量;制剂调入方医疗机构在临床使用中要进一步监测调入制剂的疗效和不良反应;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目录中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力度;各级卫生健康管理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依据职责加强本辖区调剂使用中药制剂的临床应用质量管理,确保制剂调剂使用质量安全和疗效。
从《目录》来看,198种院内中药制剂品种主要来自该省各市州临床运用比较好的医疗机构,其中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骨科医院、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分别有51种、29种、18种、17种品种入围,也包含有天全县中医医院、三台县中医医院等县级中医医院的院内制剂。充分说明,这些长期在“院内”使用,并获得较好临床疗效的品种适合“走出去”,为更多公众的健康服务。
笔者梳理发现,四川省首批允许走出“院内”的制剂包含了多种中药剂型。四川素有中医之乡、中药之库美称,探索院内中药制剂走出单位,将让“川药”中的“内部药”展现出更多应有的光芒。
(作者梅松政单位为四川省古蔺县观文镇梅松政诊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