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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国医大师、第二届全国名中医拟表彰人选公示

   2022-02-15 920
导读

本报讯(记者李芮)日前,第四届国医大师和第二届全国名中医拟表彰人选开始公示,公示期为2月8日至14日。经逐级推荐和评审,并经第四届国医大师、第二届全国名中医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授予丁樱等30人国医大

本报讯(记者李芮)日前,第四届国医大师和第二届全国名中医拟表彰人选开始公示,公示期为2月8日至14日。经逐级推荐和评审,并经第四届国医大师、第二届全国名中医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授予丁樱等30人国医大师称号,丁丽仙等102人全国名中医称号。


据悉,第四届国医大师评选表彰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第二届全国名中医评选表彰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




关于第四届国医大师拟表彰人选公示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评选第四届国医大师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44号)精神,经逐级推荐和评审,并经第四届国医大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授予丁樱等30人国医大师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8日至2022年2月14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第四届国医大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 话:(010)59957769


  传 真:(010)59957761


  电子邮箱:rsc@natcm.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100027)


  第四届国医大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8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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