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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加强“西学中”培训管理

   2022-12-06 7410
导读

本报讯(记者章关春 楼彦 通讯员吴嘉嘉 王婷)日前,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浙江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建立以质量为核心,基地化管理、模块化学习、学分制评价、标

本报讯(记者章关春 楼彦 通讯员吴嘉嘉 王婷)日前,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浙江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建立以质量为核心,基地化管理、模块化学习、学分制评价、标准化考核的西学中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数字化赋能作用,提升全省医疗卫生队伍中医药服务能力。


《办法》明确,全省各地市建立符合准入条件的“西学中”培训基地,承担“西学中”培养的主体责任,实施规范培训程序,确保培训质量。培训方式是采用学分制、模块化和小班化教学学习方式,分为第一阶段线上理论培训(50学分),主要有中医基础类课程、中医经典类课程、中医临床专科类课程、专病课程和专题讲座等;第二阶段线下集中培训(20学分)和临床实践(30学分),每阶段各1年。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辖区内基地所在单位统筹做好培训的组织领导、培训实施、教学管理、师资遴选、考核评价等工作。考核设有线上考核、线下考核和实践考核,学员修满100学分即可申领《浙江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合格证》。


《办法》提出,“西学中”培训合格取得相关证书的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均可开展与其专业相关的中医诊疗活动,通过相关职称考试合格并符合条件者可转聘为相同级别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对取得“西学中”培训合格证的执业医师在中医药人才项目、名中医评选、继续教育、科学研究等方面予以支持。


根据《办法》,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设立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项目、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继续教育专项,鼓励“西学中”人员牵头或参与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名中医工作室、创新团队建设。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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